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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雲林縣山坡地開發建築基地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三項但書規定認定標準」草案

刊登日期:2017/4/12
發文日期:2017/4/12
發文字號:府建管二字第1063906501B號
主旨:預告訂定「雲林縣山坡地開發建築基地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三項但書規定認定標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一、訂定機關:雲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三項但書。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雲林縣全球資訊網」─「政令宣導」─「法令規章」─「地方法規」─「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law.yunlin.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縣建設處(建築管理科)
(二)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三)電話:05-5522219
(四)傳真:05-5338480
(五)電子郵件:ylhg35157@mail.yublin.gov.tw
附件:
  • 總說明-逐條說明
  • 申請書